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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娃十一岁只身来索赔

1999-07-1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刘铭 蒋诗银

5月8日,四川成都市年仅十一岁的四年级小学生蒲贝奇在城隍庙大发市场花80元线买了一台S-686快乐电脑学习机,但6月18日就出现故障,期间他只用过两次。6月28日,他只身找到店老板,老板让他交20元钱换一台,他不同意。7月1日,他又去找老板,老板仍回答:“要修给15元,要换给20元。”小贝奇认为,保修卡上有明确的说明:“从购买之日起,一年内凭发票免费维修。”销售方应对此负责。但店老板态度强硬。无奈,蒲贝奇带上票据到城北消协投诉。消协立即进行了调查,但当工作人员通知该老板到场调解时,发现该店铺已经提前关门,老板也不知去向。于是,工作人员陪同小贝奇来到市场开办方的先行代赔偿办公室,有关负责人确认了学习机的故障后,立即从代赔偿金中拿出80元钱赔给了小贝奇。像蒲贝奇这样自己写出投诉书,只身投诉索赔成功的儿童,在四川还是首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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